北市府日前表示這次台北燈節吸客4百萬人次賞燈,但卻有攤商抱怨生意不佳。

日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到屏東大鵬灣參觀台灣燈會,事後更稱讚台灣燈會規模比台北燈節還大,甚至比台北燈節要好。而台北燈節也在2月16日至24日於西門町舉行,但如今卻傳出有攤群益期貨開戶商抱怨,原本想藉機賺一筆,特地從台中北上擺攤,不料卻因租金太高,9天下來反而倒賠8萬多元。並且,攤商還表示,他的朋友在高雄、屏東的燈會活動都有大賺,唯獨在台北的他虧錢,也痛斥市長柯文哲「把攤商海外期貨手續費當提款機」。

據報導,一名楊姓攤商表示,當初他透過友人介紹,在捷運西門站3號出口、近遠東百貨擺攤賣三星蔥餅,並且全省公定價為50元,但唯獨在台北賣生意奇差無比,每天賣不到1萬元,就連最後一天的遊行踩街人潮雖然很多,卻也只賣到8千多元,9天下來收入更只有8萬多元,卻要支付12萬元租金,加上食宿及停車費等費用,所有支出約16萬元,如同賠本做生意。

楊姓攤商表示,就連最後一天的遊行踩街人潮雖然很多,卻也只賣到8千多元。

另一方面,這次承包台北燈節的招覽攤商「和合佰納」,負責人武曉蓉也出面表示,燈節每攤成本僅5.4萬元,但她也坦承,燈節期間確實有不少攤商口頭反映「租金那麼貴」,追問後才知是轉租,比公定租金貴。不過,都未明確提出承租單據檢舉,後續會徹查這5家招募攤商,找到違規轉租人要求退款給投訴人,並視違規情節,研議預扣招募攤商的履約保證金。

現在我們知道,過去期貨開戶合約主要是由買賣雙方制定即可,並且主要用來保障買賣雙方的交易,以避免未知因素造成雙方的損失。不過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,有些人開始發現,與其讓買賣雙方自由協定,不如發展出一種「定型化契約」--商品、數量、履行時間皆事先固定好的合約。如此一來,期貨合約將會變得更加普及,並且更為方便廣泛運用。當 1848 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成立後,作為第三方的擔保角色,於是開始制定各種商品的定型化契約,當時一開始主要以雞蛋、奶油、牛豬、木材為主。後來則納入各種原物料/產品,把期貨合約拉抬成一種金融衍生商品,讓更多的人能參與到這個期貨開戶市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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